8月12日,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黎军,计划财务装备部主任李军一行莅临白玉县检察院对枪弹、车辆安全、案件管理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到县公安局枪弹库实地查看了该院托管枪、弹的保管使用情况,对照台账认真进行检查核对,查看是否账实相符。并实地查看枪弹管理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干警持枪证、枪弹保管领用台账等,调研了解车辆管理使用情况,查看车辆管理责任书、派车手续等资料。
在随后召开的反馈意见会上,检查组对该院枪弹和车辆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州检察院黎军副检察长就进一步加强枪弹、车辆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州院党组提出的建立健全“0345”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推动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各项工作能在制度下规范运行的目标,为下一步各项检察工作的审理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高度重视枪弹日常管理和使用,时刻加强安全防范,做好枪支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枪弹绝对安全;三是要高度重视车辆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公车、警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管车,扎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用车安全,严格规范用车,加强公车、警车使用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警车的情况。
最后,白玉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忠表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为契机,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进一步做好枪弹、车辆管理、案件管理工作等方面持续发力,同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甲呷玛 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