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得荣县检察院党支部以每周二、五学习会为契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刘国君主持,全院党员干警参会。
会议指出,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刻意义。
会议要求,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将《条例》精神落地落实,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