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接到“高中部背面公墓园区大量树木被砍伐”的群众反映后,庚即派员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发现:一是高中部后公墓园区内一块面积约800㎡的林地被擅自圈栏,60余棵松树被先后砍伐;二是自来水厂旁存在荒坡被开垦的情形;三是在狮子神山周边零星树木被砍且存在圈地开荒的情况。针对发现的情况我院第二检察部立即向林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及恢复受损地植被,并加强宣传,防止生态环境和资源持续遭受侵害。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进行了整改并书面回复本院,跟踪调查显示,在公墓内(包括荒坡)和狮子神山补植了各类树种并拆除了违法圈地的围栏,且在醒目位置安装了警示牌。
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该案的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补植树木600余株,恢复林地近3亩,在维护了公共利益的同时,也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潘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