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定市检察院和康定市法院联合成功调解首例支持起诉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为一民工顺利追回41900元劳务费。
2017年4月,农民工周某某在甘孜州某装饰工程公司务工,工程结束后,该装饰工程公司拖欠周某某务工费41900元未支付,周某某多次催要无果,经济困难又缺乏法律知识,于是到检察院反映情况,康定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认真细致审查欠条等证据,引导当事人诉讼,向市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
为快速、高效的保障农民工工资,康定市检察院和法院联合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法院的远程调解室,检察官和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共同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过共同努力,周某某与王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每月支付4000元直至41900元劳务费支付完结的方式,向周某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康定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其合法的民事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