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充分发挥支持起诉作用,丹棱县检察院于8月7日支持起诉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该案仅用时2天就成功为6名农民工追讨劳务工资6万余元。
经调查:四川某家具厂未办理营业执照,2018年老板顾某雇佣王某某等6名农民工到其厂内务工,从2020年4月起该厂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未再向工人发放工资。截止检察机关立案,顾某仍不予配合,非法拖欠王某某等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万余元。
2020年8月6日,丹棱县检察院收到王某某等6名农民工集体讨薪的信访案件线索后,立即与人社局相关执法人员沟通联系并对欠薪情况进行核实,并成立办案组。办案组及时向6名农民工了解具体情况,对老板顾某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给付农民工工资,但顾某不予配合。2020年8月7日,丹棱县检察院办案组主动帮助6名农民工准备相关诉讼和证据材料,向丹棱县法院支持起诉,并积极与法院协商,为最大程度保护农民工权益,该案由速裁团队快速审理。当天下午,丹棱县检察院办案组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通过有理有据的释法说理,该案当场调解结案,顾某当场支付4万余元,剩余2万余元于2020年8月10日前付清。
该案的成功办理,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向社会宣传了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职能,同时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也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张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