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沙湾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始终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任务,坚定“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充分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努力为沙湾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稳妥做好涉民营企业检察工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批准逮捕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案件4件13人,批捕3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案件11件25人,提起公诉5件12人,不起诉4件6人,改变管辖2件7人。
严惩破坏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犯罪 依法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田某某等7人盗窃原西南不锈钢公司电脑模块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万元。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打击方某某等6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妨害企业发展的犯罪。
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量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企业发展等情况,依法对3起涉民企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加大对涉民企虚假诉讼的监督 对一起涉及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案,向沙湾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
制定保障民营经济配套措施
自觉强化大局意识,结合检察机关职能,与区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信息共享、依法履职、落实政策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法治宣传等常态化机制,就全区营商环境及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交换意见,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做到“民企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综合治理
疫情期间,深入联系企业四川德胜绿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督导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企业经营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找准企业司法需求,助力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结合案件办理,深入分析民营企业安全隐患、管理漏洞,运用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促进依法规范经营。
完善检企服务对接机制
常态化邀请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共话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两微一端”等平台,打造多层次的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
营造营商环境公益保护氛围
围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78条,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0件,为区域营商环境的改善贡献检察公益力量。2019年9月,乐山、阿坝、甘孜、雅安、凉山5市州在沙湾“结盟”,共筑大渡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在沙湾加快工旅融合发展的时机,为区域企业绿色发展和外商投资兴业创造良好环境。
下一步计划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做到严惩犯罪与挽救企业并重。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依法快速办理。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经营发展。
加强检察工作力度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深化检察机关优化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管理机制改革,提升刑事司法领域检察工作效能。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落实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加大涉企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工作力度,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确保相关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办理。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法院、政府职能部门等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畅通多部门联合服务营商环境渠道,建立线索移送、异地调查取证、案件联合会商、人才培养交流等工作机制,聚合多方力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合力。(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