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水产资源保护,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观念,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2020年8月5日 ,检察官到里庄镇巡回法庭就吉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出庭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地乡镇干部、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及群众一百余人旁听庭审过程。
2020年3月14日,被告人吉某甲、吉某乙、解某某三人在雅砻江里庄镇烂柴弯段水域非法使用电子捕鱼器电鱼,捕获四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等119尾。三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而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法院当庭判处三名被告刑罚,并赔付生态修复费用6400元。
通过此次案件审理,利用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