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苍溪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县陵江镇石板河页岩砖厂等七家关停砖厂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对损毁的土地未及时全面复垦复绿,其中关停最长的砖厂已有9年之久,遭受破坏的土地面积共计5.8万余平方米。
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该院检察干警发现废弃砖厂在开挖过程中形成了高陡岩质边坡,每逢雨季极易产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且开挖山体所产生的大量碎石固体废弃物长期在矿区堆积,直接占用了地表土地资源,对地表的植被生长具有一定的破坏和抑制作用。同时在关停期间,相关行政机关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复垦义务人对损毁土地进行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导致国家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长期遭受破坏。
2020年4月底,苍溪县检察院遂依法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的七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土地复垦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复垦义务人按规定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复绿。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乡镇立即行动,迅速编制了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废弃砖厂的厂房、窑体进行拆除,随后对土地进行复垦复绿。截至目前,已将1.1万平方米恢复成耕地,并移交村组种植了辣椒、玉米等农作物,同时规划了80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此外,还利用地势恢复为养殖水面500余平方米,恢复为林草地3.3万余平方米,余下的近1.3万平方米土地由于坡度过大、资产和负债清单等原因,目前已制定了后续的整治方案,正积极开展复垦复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