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司法规范,保证司法公正。近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交通事故致贫的家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此次公开听证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鸿主持,并邀请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广泛征取各方意见。
2018年下半年,吉某某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与李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吉某某死亡,李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认定吉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2020年6月29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马边彝族自治县交警部门反馈,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又因受伤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造成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情况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控申干警深入申请人李某某家中核实相关情况,在现场了解到李某某家的情况十分困难,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申请人李某某经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办案人员告知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后,以交通事故受到损害无法获得赔偿、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递交救助申请及相关材料,请求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允以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现场,信访人首先陈述了案件事实,阐述了理由和请求。承办案件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基本原则、救助范围等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基本情况、审查核实情况等。听证员在听取各方对案件介绍后,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休会合议后,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提出对李某某一家的救助意见。 通过此次听证,参会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均表示,这种公开听证会很有意义,做到了司法公开透明,也加深了大家对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看到了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传递检察温度,以办案护民生,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人文情。(罗其作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