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近期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该案里的未成年受害人由于安全意识浅薄而导致交通事故,为了帮助其父母提高监护管教能力,检察官对黑某某的父亲进行了关于监护义务履行、教养子女技巧等方面的“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据了解,未成年受害人黑某某(17岁),因为家里负担重收入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黑某某自6、7岁起就跟其姑姑生活和读书,属农村留守儿童;案发时因与朋友在公路中间办事而被车撞,承担次要责任。
检察官结合案情,对黑某某的父亲进行了训诫,指出了父母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导致孩子安全意识淡薄,要求监护人强化责任意识,培养教育孩子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并对其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黑某某的父亲在接受“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后,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表示今后将更好的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转变教育子女的方式,加强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 (王雪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