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未批先建、随意丢弃废土废渣、论证与实际运行不符、现场环境管理混乱......”根据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关于《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指导组向我州移交的35个重点问题》的通知要求,7月9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路局、国资公司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联席推进会。
会议指出,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举措。这项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狠抓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我县三处工程项目当前存在项目未批先建、随意丢弃废土废渣、论证与实际运行不符、现场环境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系统,这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地方经济增长的模式与国家倡导的“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相违背。各相关相关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进一步落实整改我县措普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公路工程、取缔的巴楚河多处砂场、拉拉山水电站生态环境破坏情形,保护长江上游经济带生态环境。
会议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紧盯空气污染、砂石资源开采、河道侵占、项目植被恢复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常态的问题发现机制、整改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到认识到位、工作抓实、眼光放远,突出重点、常态监管确保长效,积极发挥生态检察监督职能,依法打击长江流域(巴塘段)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为建设美丽巴塘贡献检察力量。(秦秋琳 江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