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康定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四川中奥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鲜丽检察长与第三检察部控申部门、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们和周清栋律师共同对信访人尼某某及被害人四某甲和被不起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成功地化解了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有效提升了办理的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12月24日,贡某某来到甲某某家,与四某乙(贡某某的前妻)的男朋友四某甲发生口角,互相扭打在一起,致四某甲头部,面部,耳朵多处受伤。经甲某某报案,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贡某某拉开。被害人四某甲先后送往沙德卫生院、甘孜州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于2020年1月17日被康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近日,被害人四某甲的父亲尼某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子被贡某某殴打,导致多处受伤,现在耳朵没有感觉,头晕等后遗症,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后期治疗费等费用,由于贡某某随意殴打他人,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此事,今后两个家庭人员无法和睦相处,有可能矛盾激化,存在人身安全隐患,造成更大矛盾纠纷。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康定市人民检察院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为彻底化解因婚姻家庭纠纷造成的矛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经过多轮调解,最终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二是邀请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参与化解,从律师地位和角度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合法权益,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性。特别是在公开宣告时,周清栋律师再次对本案不起诉人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教育引导。三是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郑建英参加检察公开宣告,作为村支部书记的郑建英代表对被不起诉人及其家属说:“婚姻是两个人事,感情确已破裂就要面对现实,贡某某,你还年轻,过了这个坎,就是春天。以后的路还很长,回去好好反省,要对得起父母、家人。”鲜丽检察长非常重视训诫教育,语重心长地向被不起诉人贡某某某进行训诫,并提出要求:一定要吸取深刻的教训,一定守法感恩,一定要履行承诺,一定要从严要求自己。(倪河璇 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