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了5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该司法救助案件来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信访案件。
今年11月13日,信访人泽某某前来该院控申部门反映:去年10月10日深夜,其妹妹纳某(系精神病患者)被犯罪嫌疑人白某性侵。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和侦查过程中发现除白某外,还有其他人对纳某实施了性侵。但案发至今一年多时间,公安机关仍未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害人的监护人,她对此存有诸多疑问,质疑公安机关是否有案不查、推诿拖延,为了维护纳某的合法权益,她特来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早日破案。该院控申部门在快速办理完结该案的同时,了解到被害人在被性侵后因病情加重已入院治疗,其监护人也因家庭负担较重,无力为其购买部分自费药物用于治疗。针对此特殊情况,该院办案干警第一时间向喻孟秋检察长作了汇报,并按照喻检的要求,主动将纳某纳入司法救助范畴,及时启动了相关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该案办结,并将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被害人纳某的监护人泽某某手中,用于纳某的后续治疗所需费用,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该案的成功办结,彰显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和为民情怀,有效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杜杰 李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