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雁江区检察院就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向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民生基金安全和社会公平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根据规定,被判处刑罚的参保人员,需要停发或调整其服刑期间基本养老金待遇。雁江区检察院调查发现,2011-2020年期间,雁江区有100余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137万余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退休人员切身利益,雁江区检察院向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规范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领取工作,进一步核查比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情况,对于违规领取部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追回。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人社局对服刑人员信息难以掌握、主动作为不够、追偿措施乏力等问题,雁江区检察院同人社局召开专题座谈会,要求定期开展清查工作,并联合会签《建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人员信息定期共享机制备忘录》,多措并举积极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养老金。截止目前,已监督雁江区人社局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养老金30余万元。(张建伟 周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