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地服务保障川渝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实现司法资源共享、提升司法效率,安岳县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达成未成年人保护协作协议,并开展第一次尝试。
双方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启动第一次协作。受九龙坡区院的委托,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将对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小李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监督考察。16岁的小李系四川省安岳县人,在重庆、深圳实施多次盗窃。因小李系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且家庭具备监管条件,九龙坡区院遂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小李家住安岳,为顺利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帮教引导小李回归社会,九龙坡区院即委托我院协助监督考察。根据协议规定,在考察期间,我院将督促小李按月提交思想汇报、安排小李参加公益劳动、接受法治教育,开展家庭教育等工作,及时与委托院通报信息,实现沟通上无缝衔接,确保监督考察取得预期效果。
跨域协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能让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司法保护,提高了保护成效。此次尝试是两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作的试水,也是全面开展司法协作的开端。(胡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