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区驻镇检察联络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区院召开,区级各政法部门相关领导、各乡镇政法委员以及区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和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志立和研究室主任甘文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广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萍主持。
会上,广安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甘文超、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主任牟云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萍先后宣读了《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驻乡镇检察联络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驻镇检察联络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明确首批驻镇检察联络员的通知》。针对开展驻镇检察联络试点工作,广安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主任杨时立、区政协社法委主任刘红梅、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建华依次作了发言,结合各位与会领导的发言,广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春对驻乡镇检察联络试点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分管领导要按驻镇检察联络分工与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沟通,做好组织保障;派出的员额检察官要加强与所驻乡镇政法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情况,务求工作实效;要以驻乡镇检察联络工作为载体,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为助推广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集体力量。
最后,广安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志立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驻乡镇检察联络试点工作是经市院党组深思熟虑,提出的重大检察工作创新,选择在广安区开展试点工作,充分体现了市院对广安区检察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对开展好这项工作,王志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驻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好试点,不能辜负省检察院的热切期望,希望全区各部门和乡镇积极给予支持帮助,共同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驻乡镇检察联络实践研究。要有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的思维,边开展试点实践,边加强理论研究,努力形成一套可复制、能推广、见成效的工作机制,争取得到省上乃至全国推广,把驻乡镇检察联络工作的广安实践,做到极致,做得更好。三是切实保障工作开展的各项需要。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强化工作保障,让检察官们能够大胆开展联络工作,不断延伸检察触角。
会后,广安区检察院将试点乡镇政法委员和九名驻镇检察联络员组织起来,就做好检察联络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唐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