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各玖哈同志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我们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作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 13 个显著优势之一,并且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新时代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继续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各玖哈指出:《决定》第三部分“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专门强调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把这一制度纳入首次创立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突出了各族人民的主体地位,反映了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原则立场、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会议最后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党中央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与全国一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阿衣斤什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