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以及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和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签订的《检察协作协议》《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异地协作工作办法》,6月18日下午,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相关部室负责人、渝北区检察院检察六部干警、仁寿县检察院未检干警通过远程视频会议,对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涉罪未成年人小海(化名)开展异地视频帮教。
据渝北区检察院检察六部副主任丁涵介绍,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小海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具有坦白、初犯、认罪态度良好等从轻情节,具备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
据了解,小海的户籍地在四川省仁寿县,日常学习、生活也在仁寿县,为了让他顺利回归社会,渝北区检察院与仁寿县检察院就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问题和建立异地帮教机制达成共识,正式决定开展异地帮教工作。由仁寿县检察院对小海进行考察帮教,同时将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辅导、被害人救助等工作纳入跨省异地协助机制的范围之内。
在小海的考察期内,仁寿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成立专门的帮教小组,通过面谈、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开展法治教育、电话视频回访等形式对小海进行一对一的矫冶教育,并建立案卡,及时追踪评估帮教效果。
“我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够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你们的教导,我铭记于心,一定会遵从考察期的各项规定!”小海在汇报考察监督以来思想动态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最后,该案承办人及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八部副主任阎颖分别对小海进行了帮教教育。
活动结束后,两地检察院就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社会帮教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分享交流。这次异地视频帮教活动对两地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双方表示继续加强沟通与交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红 吴依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