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情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泸定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近日,泸定县检察院就李某某申请国家赔偿一案邀请了四川甘东申正律师事务所杨海兰律师共同参与答复申诉人,取得良好效果。
针对申诉人多次到检察机关信访并对答复结果始终不服的情况,泸定县检察院采取第三方参与答复的方式促进息诉息访。答复中12309承办干警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申诉人李某某说明了申诉理由,承办人和参与化解的律师对申诉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就该案是否适用国家赔偿法、赔偿的确认及赔偿请求的时效等问题依法进行了详细解释和有理有据的分析,最后杨律师就该案的事实和法律进行了评议,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申诉人表示“感谢检察院对其案件的认真答复,以后一定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
此次第三方参与答复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该院接受社会监督力度和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提高了执法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倪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