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主题,峨眉山市检察院李明双检察长及专职检委会委员童伟明接待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申诉人耿某某,将办理结果向申诉人当面答复,讲解相关法律,通过释法说理,解开了申诉人心中的疑惑。
据悉,2012年法院判决耿某某以虚构开办水泥厂等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借款,构成诈骗罪,判处9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表现积极,获三次减刑2年,2019年10月刑满后,耿某某向峨眉山检察院提出申诉。立案复查中,通过询问该案的重要受害人及相关证人,弄清了该诈骗案的多笔诈骗事实的关系,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该院于6月9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接访结束后,申诉人耿某某对李明双检察长的耐心讲解和检察机关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十分满意,并承诺一定遵纪守法,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处理其申诉。
为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李明双检察长带领干警到人员流动密集街道以“摆地摊”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详细讲解相关信访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信访,并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为民服务无止境的工作理念,通过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法治信访深入人心,进一步推动了信访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