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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会签《刑事案件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实施意见》

来源: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5 10:11:24

为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公检法协作效能,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近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共同会签《关于刑事案件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旁听促规范、协作提质效”为导向,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聚焦司法实践难点,推动“诉侦审”协同参审机制。明确将重大疑难、新型犯罪及证据争议案件纳入旁听范围,建立“靶向选案-联动参审-溯源整改”协同机制。检察机关根据案件重大疑难程度、社会影响及法律适用争议,筛选群体性案件、新型犯罪等4类案件,统筹协调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旁听庭审,重点观摩证据合法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等质证环节,推动侦查取证与庭审标准精准衔接。

二、强化庭审实质化导向,提升司法协同效能。严格规范旁听庭审纪律,明确侦查人员、公诉人、法官三方责任。侦查人员通过“沉浸式”参审,强化依法取证意识,提升物证保管链条完整性、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化等实务能力。公诉人结合庭审质证焦点,完善证据审查标准,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关键环节,强化庭前准备。法官围绕争议证据当庭释法说理,明确裁判规则导向,倒逼侦查取证与证据审查标准向庭审要求看齐,推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落实落细。

三、深化全流程协作,打造执法司法共治格局。建立“检警法”联络员协同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旁听申请协调、台账归档及信息共享平台维护,实时对接公安机关侦查进展与法院庭审安排。每季度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组织检察官、法官、侦查人员围绕类案证据收集难点、庭审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分歧开展联合研判。对旁听中发现的普遍性程序问题,由检察机关牵头开展督察并通报整改情况,实现“个案参审-类案治理-制度优化”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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