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近日,宝兴检察院将2024年第四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四季度,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10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占比30%,中层干部填报3件,占比30%,一般干警填报4件,占比40%。从填报内容来看,多数为被记录人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和反映情况,经审核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
下一步,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持续加强本院干警“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更加严格地抓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并定期向社会通报重大事项填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