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表扬2019年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白玉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
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怎么做的?请看下文↓↓↓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
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在督促联系点安孜乡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白玉县检察院组织工作组通过走村串户,调查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准确掌握了贫困群众的基本情况,了解其致贫原因,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指导帮助联系帮扶门马一村以及门马二村建卡贫困户“量身定做”脱贫措施。
结合实际,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针对安孜乡气候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群众增收致富难等问题,以及因病致贫、因残致贫、陋习致贫、单亲家庭致贫、无可持续收入致贫、内生动力不足等原因,帮助指导安孜乡进一步细化各村的脱贫规划以及年度脱贫计划,有力的推进了安孜乡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倾听需求,交心谈心,慰问贫困群众。
在开展脱贫攻坚的过程中,白玉县检察院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除陋习·树新风”、“党建促脱贫”等活动,深入结对“亲戚”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先后结对132户农牧民群众。同时,针对帮扶过程中了解到困难和问题,利用县级机关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想办法、出主意,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筹资15000元为该乡昌戈村五保户安装了实木地板并为门马一村五保户完成木屋建设;协调资金为门马一村修建18公里通村路;为安孜乡7户易地搬迁户和4户藏区新居户购买住房建设过程中急缺建筑材料水泥17吨;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白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结对认亲”等活动,向帮扶农牧民“亲戚”赠送折合人民币6万余元的生活用品和慰问金。
循序渐进,强化落实,确保整村脱贫。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白玉县检察院重点瞄准联系乡整村脱贫规划,进一步加强“专班”人员的配备和管理,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了联系乡贫困村整村按期脱贫。特别是在产业扶贫工作方面,白玉县检察院坚持立足实际、着眼未来,与国家和省州产业扶贫政策精准对接,以实现农牧民群众长期稳定增收为目标,通过种植人参果、开办集体超市等方式,为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自2017起,安孜乡三个贫困村先后实现了集体增收20000元目标,人均增收达到90元以上。2019年,协调县脱贫攻坚办、县发改局以及县农业农村局筹集资金400万元启动发展门马一、二村村级集体经济,同时积极动员农牧民群众以畜参股集体经济的形式参与集体经济,为下一步农牧民群众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抽调精兵,落实责任,助力脱贫攻坚。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白玉县检察院通过民主推荐、综合测评等方式,先后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足的3名优秀同志担任村“第一书记”。同时,还选派2名干警分别充实到驻乡工作组和驻村工作队,常驻村内开展政策宣讲、产业发展引导、贫困户诉求收集等工作,确保了联系点安孜乡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联系点安孜乡已实现整乡脱贫。
利剑反腐,从严惩治,保障群众权益。
2016年新一届领导班子建立之初,为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求业务部门深入一线,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监督力度,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2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贪腐案件,两案经县法院依法审理,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特别是办理贺某某一案时,返还被害群众资金53143.64元,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获评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称号,是上级党委政府对白玉县检察院脱贫攻坚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该院下一步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接下来,白玉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举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钉钉子精神和绣花的功夫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必胜的信念和决心为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贡献检察力量。(吕青 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