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李某某参与谢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情,详细阐释了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敦促被不起诉人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更加谨言慎行不碰触法律红线。
人民监督员李某某对检察机关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办案方式公开、透明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希望检察机关今后继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该院将继续发挥好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监督“第三只眼”的作用, 持续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次仁志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