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驻彭山区看守所检察室在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中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全省检察机关派驻检察监督质效突出集体。
近年来,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检察本色,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持之以恒加大驻看守所检察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确保司法公正。
下一步,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新的起点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更高的标准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好驻所检察监督职能,不忘初心、继续奋斗,推动新时代驻所检察规范化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