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院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各项工作。
一是“新”力量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在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的强力推进下,以检察机构改革为契机,选优配强检察官和辅助人员,组建新的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形成公益诉讼检察新力量。
二是“新”局面破题。坚守公益维护初心,围绕地方大局,全面推进“生态”、“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保护”等五大领域,共立案调查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强化履职,突破公益诉讼检察新局面。
三是“新”格局带动。加强对外协作,加强与纪委监察委、法院和政府组成局的协作力度,不断更新和完善协作机制,强化信息联通,形成公益诉讼检察新格局。
四是“新”面貌提质。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充分运用检察官联席会等平台,认真研究检察建议的针对性、科学性,结合公开宣告制,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确保诉前检察建议得到有效回复,促使受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时换新面貌。
五是“新”氛围聚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院和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收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取得各部门、各乡镇的支持,形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氛围。(稻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