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从检察为民“大情怀” 到检护民生“微实践”

来源: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唐辉 丽娟 发布时间:2024-11-07 21:31:17

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甘孜检察机关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自觉做到延伸监督、延伸服务、延伸自省,以坚实有力的检察履职,稳步提升民生司法保障能力,凭借法治的“力度”,增添民生的“温度”。 

深化检察融合履职,打好未成年权益保护“组合拳” 

未成年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甘孜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综合司法保护举措,注重犯罪预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以持续深化综合履职,打出一套未成年权益保护的“组合拳”。 

在新龙,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实行“关口前移”,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县教职工进行全面的入职查询。通过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行业人员进行违纪违法行为查询,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现有教师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检察机关及时向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强化教职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纪律、作风建设,为未成年人搭建起一道坚固“隔离带”和“防火墙”。与此同时,新龙县检察院还积极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模式,挽救涉罪未成年人。9月在办理未成年人泽日某某的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在全面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后,决定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精准帮教”的措施,一面委托专业社工团队为泽日某某定制个性化的帮教计划进行帮扶管教,帮助其改过自新,一面多次到泽日某某家中与其谈心增强法律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image.png

在石渠,检察机关邀请该县俄多玛乡中心校的全体师生走进石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共同参与法治研学实践活动。活动中,检察干警以法治宣讲员的角色与师生们互动,通过紧张刺激的答题闯关以及身临其境的沉浸式体验,让师生们形象地了解了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性侵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相关知识,也让师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与温度。“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这次法治研学活动,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的法治素养。我也会将在这次活动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日常教学之中,引导我的学生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参加实践活动的何老师感慨地说道。 

持续释放检察温度,撑起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暖心伞”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一定努力克服困难,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被救助者得荣县的达某某对办案检察官激动地说道。时间回到今年9月,刑事案件受害者达某某因结案后一直未得到赔偿,生活陷入困境。得荣县检察院“阳光得检•检爱”司法救助工作室的检察干警们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行动起来。他们详细询问达某某近期生活近况和面临的困难,耐心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核实达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达某某发放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image.png

“卡卓、卡卓,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一家渡过难关!”在州县联动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白玉县被救助人邓某某遗孀泽某某拉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2022年9月,邓某某因交通事故不幸逝世,且未得到相应的赔偿,突如其来的事故让这个家庭笼罩在悲痛之中。据悉,邓某某一家为贫困户,邓某某去世后,家中失去了“顶梁柱”,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今年10月,白玉县检察院在核实邓某某遗孀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提请甘孜州检察院进行联动救助,共同为邓某某遗孀泽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帮扶他们渡过难关。 

image.png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虽不能抚慰被害人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但是检察机关的及时援助,却能让被害人家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检察机关对他们的关心与关爱,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甘孜检察机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结合涉藏地区检察工作实际,立足职能,不断延伸触角,以公益诉讼检察“小支点”撬动生态保护“大格局”。 

“我没想到我的行为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破坏了生态环境,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公开道歉时说道。今年9月,泸定县检察院针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针对多名被告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办案检察官在庭前调解和庭审现场,围绕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民事赔偿责任等内容进行释法说理,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和严重后果。与此同时,检察官还借力媒体积极呼吁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共同保护长江生态资源。 

image.png

为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配合,9月27日,康定、泸定、丹巴三地检察机关携手在大渡河沿岸流域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查,共同守护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三地检察干警通过现场交流、实地查看、无人机勘验等多种方式,着重对大渡河河道及两岸是否存在水体污染、非法捕捞、河湖“四乱”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通过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汇总分析、就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能力。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甘孜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地把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的具体举措,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找准检察发力点,将检察为民“大情怀”落实落细到检护民生“微实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唐辉 丽娟)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