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为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来源: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2 15:12:02

为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走深走实。近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永平同志受县民政局邀请,为全县50余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

1729581138717.png

会上,袁永平副检察长结合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深入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机制,同时就如何正确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府检联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行了针对性指导。进一步加深基层儿童工作者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断强化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意识,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凝聚各方力量,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推动“六大保护”同向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保护网,筑牢防火墙!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