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由理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向某某职务犯罪案在理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检察长马毅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王文跃担任审判长。甘孜州、县两级检察机关、理塘县各单位相关人员旁听了庭审。
此次庭审案件系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马毅检察长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组出示本案的所有定罪、量刑证据,指控、讯问逻辑严密、有理有据、有力的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同时,通过分析被告人向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本案的警示作用,当庭对向某某进行了法庭警示教育,指出向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玷污和践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风气,现今受到人民法院的的公开审判纯属咎由自取。还警示旁听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虚心接受组织、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做到警钟长鸣。
庭审结束后,州检察院组织州、县两级检察机关旁听人员召开评议会,围绕出庭准备、举证质证、答辩技能、检察形象等方面进行了点评。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州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条线之间、检察官之间的相互学习借鉴,借助检察官互教互学、经验传授和现场点评方式,加强了对检察官出庭公诉技能的指导与培养,有效提升了检察官根据案件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精准定性、法律适用以及出庭应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出庭活动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