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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检察院:检护民生之@大学生,请查收这份防骗秘籍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泽仁央忠 发布时间:2024-07-17 13:57:55

步入大学,是青春崭新的起点,是梦想起航的港湾。置身于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更广泛的社会活动中,知法守法、心怀敬畏是每个人应当坚守的底线,更是年轻人自我保护的不二法宝。值此时节,九龙县人民检察院为各位准大学生准备了一份防骗秘籍,分享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敲响警钟,送给即将启航的莘莘学子,以法治之力守护青春梦想。

案例一览

冒充好友诈骗类

广大学生在使用聊天工具时,不宜在社交工具上暴露过多个人职业、住址、姓名等具体信息,若遇到谎称好友、亲属出事制造恐慌心理,要求转账汇款的情形时,切不可惊慌失措,要冷静应对,打电话核实清楚,切不可随意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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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刷单诈骗

兼职刷单诈骗中,诈骗分子冒充客服人员向被诈骗的对象发送链接,声称点击了其中的链接,购买商品成功后,货款会退还,还有返利提成,甚至会让被诈骗对象填写一份入职资料,让其以为自己是被正当公司聘用赚钱。完成第一单购买任务后,被诈骗对象会收到客服之前约定的刷单返利,并以此为诱饵,吸引被诈骗人购买更加大额的商品。当交易达到一定数量后,“客服人员”就会切断与被诈骗人的联系,就此消失。因工作轻松、有收益,刷单行为吸引了不少大学生参与,此类诈骗案件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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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新生班级群”诈骗

每逢新生开学季,各大网络平台如微博、微信、QQ上,会有大量真假难辨的“新生群”“资料群”“大一新生墙”,诈骗分子或假装校方发布收费信息,或是到各个学校学生群中发布诱导用户添加好友的引流话术,如专升本、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相关的付费内容,诱使同学们扫码付款或向指定账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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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骗局

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的诈骗陷阱仍然花样频出,“培训贷”“创业贷”“助学贷”等各类信息一直引诱着大学生群体,诈骗分子以“无抵押、利息低、下款快”为诱饵,但事实上大多是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大学生办理各类网贷,一旦掉入陷阱便苦不堪言、越陷越深。

“助学金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老师或资助机构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和申请助学贷款等名义,谎称要先交报名费或手续费,要求学生向指定账号转账,或者索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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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秘籍:

凡是以申领助学金等为由,要求同学们进行“转账”或者去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汇款”操作的都要时刻提高警惕,第一时间向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求证,谨防被骗。

任何要求垫资“做任务挣钱”“点赞返佣金”的兼职,都是诈骗!如果同学们想利用课余时间寻找兼职,应选择正规渠道进行信息搜索,应聘时也一定要查看对方资质,绝对不能轻信线上刷单、客服、配音、娱乐主播等月入上千的兼职广告,更不要相信“以一返十”等返利骗局。

绝不盲目加入各种非学校官方组建的“新生群”,不轻信来源不明的信息、链接、邮件等。同学们也可以关注学校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及时获取学校的动态及重要通知。请务必牢记,除官方规定的缴费渠道外,学校不会以任何形式私下收取费用。如遇其他收费情况,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任何机构和个人,谨防诈骗。

同学们应树立科学、理性、正确的消费观,合理安排生活花销,理性认知自我消费能力,切勿盲目攀比,拒绝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错误观念。如确有大金额消费需要,应先与家人沟通,取得支持。

学费的缴纳和退款都是通过官方指定渠道进行的,同学和家长们要注意:不要轻易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也不要随便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对于初相识者,要谨慎交往,在不了解对方时,不要轻易暴露自身的底细。不要与不正当的人交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智处事,交往中发现对方疑点或已受骗时,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报告。

检察官寄语:

天初暖,日初长,正是学习好时光。 希望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治阳光的呵护下,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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