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放鱼日”公益诉讼增值放流活动

来源:东坡区检察院 作者:刘剑川 发布时间:2024-06-07 09:51:19

为保护岷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2024年6月6日,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富牛镇政府在岷江(富牛段)联合开展全国“放鱼日”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并邀请了群众代表参加。

1717725099328.jpg

本次增值放流活动由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资金来源为区法院判决并已执行到位的公益诉讼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43329元,涉及东坡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活动中,工作人员对鱼苗品种、数量进行清点后,在检察官、法官、相关部门人员、群众代表及媒体记者的共同见证参与下,向岷江放流鲢鱼成鱼、鳙鱼成鱼共计4000斤(每尾1公斤及以上),鲢鱼水花、鳙鱼水花共计600万尾,华鲮规格苗(5厘米及以上)1万尾。放流结束后,工作人员向群众代表介绍了常见的非法捕捞方式、禁用渔具以及非法捕捞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下一步,东坡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渔业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积极践行依法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助力美丽东坡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