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作用,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注重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结合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努力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尽最大努力传递可感知的司法温暖。近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工作时,发现一起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庚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通过调取原案证据材料,调取被害人泽某某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明等,并深入被害人家庭、所在村走访调查,经核实:泽某某系追某故意伤害案刑事案件被害人且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受理条件。经审查认为,泽某某作为因案致困的刑事被害人,符合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5月9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到泽某某家中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检察官向泽某某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发放救助金10000元,把司法温情再次送进群众家中。
下一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民心工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努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切实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