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检察院党组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邓绍勋为巡察工作划重点提要求。
乐山市检察院党组本轮对峨边县检察院党组和沐川县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工作,是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检察院党组和乐山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根据市院年度巡察方案,对基层院党组织开展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察特色,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力等问题,将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基层院班子建设和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
为确保巡察工作廉洁高效,真正发挥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利剑”作用,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组提出“突出政治性,把握政策性,体现政令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在巡察中要突出“政治巡察”这个关键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重点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党内政治生态进行深入检查;把握“全面体检”这个落脚点。在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手册》规定的任务和流程履行政治巡察职责基础上,乐山市检察院党组创新性地增加了案件质量抽查和内部财务审计这两个内容,并抽调专业人员同步开展“体检”,为全面掌握基层检察院工作情况提供鲜活素材;体现“上领导下”这个根本点。通过受理反映基层院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及检察干警违反党的“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十项规定”,以及违反办案纪律和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插手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重点检查执行党规党纪情况,执行“三个规定”“禁酒令”“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纪律的情况,发现是否存在违规办案、泄露案件秘密,以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检验是否令行禁止,检令畅通。同时对巡察组本身也是一次“大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巡察组一定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严格请示报告,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巡察纪律,落实保密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为确保检察机关系统内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最高检党组印发了《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确定了检察系统未来五年巡视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巡察工作由上级检察院党组牵头,地方党委巡察机构配合开展,巡察成果经上级院党组同意后,巡察组应当向被巡察人民检察院所在地党委报告并向巡察机构通报。这是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本届任期内开展的第三轮巡察,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对7个基层院党组的巡察任务,共发现问题214个,包括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四风”问题未根本解决、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业务案件质量有瑕疵、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均以“发点球”的方式反馈给了所在基层院党组织和所在地党委巡察机构。下一步将开展“回头看”,作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