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构筑全民禁毒长城,同时积极响应“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务公开,促进阳光司法,6月16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对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等3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共11人听庭评议,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9人到场指导,井研职中师生共30余人观摩庭审。
直击庭审现场
伴随着法槌敲响,胡某某等3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在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黎明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3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犯罪构成,运用多媒体示证,有序展示证据链,让合议庭、辩护人及旁听群众直观、清晰地了解案情及证据。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从事实认定、证据链条、法律适用等方面阐明了公诉指控观点,并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依据事实、法律予以有力回应。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案件特点及被告人的庭审表现,对3名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庭审教育,表明了检察机关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最终,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和证据均予采纳,对3名被告人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时,检察官向30余名参加观摩的学生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 庭后评议 庭审结束后,乐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邀请旁听庭审的11名代表、委员进行评议座谈会。会议氛围融洽,集思广益,检察机关通过“开门探讨”、有问必答,对各方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检察工作。 会上,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雷定义、井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刚分别通报了乐山市检察机关和井研县检察院近三年来禁毒工作的成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后,与会人员各自发表意见、建议。众人纷纷表示此次开展庭审观摩,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体现,展现了公诉人过硬的法律素养和公诉能力。通过现场观摩,切身感受毒品的危害,具有更好的释法说理、普法宣传效果。同时,大家对乐山市检察机关近三年禁毒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肯定,认为乐山市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有力,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希望今后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规模和范围,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虚心听取代表 意见、建议 省人大代表李红: 高度认可检察机关在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中的作用和贡献,感谢检察干警们的默默付出,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多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镇活动,更好的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省人民监督员万曦冉 检察机关应该强化宣传创新,可以邀请医疗、卫生、毒品鉴定等相关人员现身说法,提升大家对新型毒品的鉴别能力,用专业知识及统计数据,科学、直观地表现毒品成瘾性和对人身心健康的危害。 此次观摩庭审活动及评议座谈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理念,加深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师、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对于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工作的了解和认可,同时让法庭变成了“课堂”,让观摩众人进一步了解了毒品的危害,并近距离感受庭审的庄严和法律的神圣,突显了检察机关积极普法、为民谋实的服务宗旨,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的生动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