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天府公安驻村民警在贵平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时,发现有村民疑似种植罂粟。经拍照、取证,确定是已开花的罂粟,共23株。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确认罂粟为村民夏某(女,60岁)种植。
夏某告诉民警,其根本不知道这是罂粟,并不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的。考虑到夏某的年龄和认知能力,民警耐心为老人讲解了种植罂粟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夏某认识到错误,主动配合民警对罂粟进行了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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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联合村社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讲,及禁种铲毒的重要性、毒品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零种植”。
眉山天府公安提醒: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也不行,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都是违法。发现涉毒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符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