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升人民群众防毒拒毒意识,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江阳区法院通过审判毒品犯罪典型案件、邀请师生旁听庭审、禁毒宣讲进校园等方式,多形式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
打击毒品犯罪 近日,江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某涉嫌贩卖毒品案。 经审理查明,许某以牟利为目的,居中联系贩毒者和吸毒者,多次贩卖毒品,从中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二百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许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贩卖毒品罪,系累犯和毒品犯罪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许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江阳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许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违法所得的三千二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次庭审,江阳区法院还邀请了四川警察学院200余名师生进行旁听,以案释法,庭审现场变身禁毒法治课堂,积极倡导全民禁毒拒毒。 禁毒宣讲进校园 江阳区法院“泸法麒麟”普法志愿者刘密走进泸州市康城路幼儿园,为孩子们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主题普法宣讲。 普法志愿者结合视频、图片、案例,为孩子们生动地介绍了毒品的定义、种类、危害以及如何远离毒品等知识,并给孩子们展示了仿真毒品,让孩子们在愉悦的氛围中学习禁毒知识。 宣讲过程中,孩子们兴趣浓厚,专心听讲,认真思考,举手提问,积极参与问答互动。 “我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最后,孩子们共同作禁毒宣誓,将禁毒的种子播种到幼小的心中。 牢记禁毒小知识 如今,新型毒品花样百出,防毒拒毒更要擦亮眼睛,学会识别新型毒品,保护自身安全! 新型毒品 更具迷惑性 鸦片、海洛因、冰毒、摇头丸、大麻、可卡因……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毒品。大家通常会觉得这些毒品离自己很遥远,事实上,一些新型毒品可能已悄悄来到了你的身边。 和传统毒品不同的是,这些新型毒品往往会披上令人眼花缭乱的“外衣”,让人难以识别。下面我们就来揭开这些新型毒品的真面目。 需要注意的是,新型毒品的种类还在不断增加,而且它们的外观和包装也越来越多样。上述列举的,只是其众多伪装套路的一部分。面对毒品千变万化的“外衣”,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一定要擦亮双眼。 如何识别 新型毒品 观察毒品形态 新型毒品可能会被伪装成糖果、饮料、药片等各种形式,大家对包装奇特、尤其是购买渠道不明确的物品,一定要提高警惕。 留意异常气味 有些毒品会有特殊气味,如果闻到不寻常且无法确定来源的气味,要多留意。 注意他人行为 如果发现有人出现不明原因的异常兴奋、精神恍惚、言语不清、过度活跃等,应警惕他可能是受到了毒品的影响。 拒绝陌生人的“好意” 家长要教育孩子提高防范意识,不要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食物、饮料、小玩具等。 了解新型毒品知识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新型毒品的常见种类和特征,增强识别能力。尤其是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对来历不明的酒水、零食一定要小心。 增强孩子 防毒意识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从小就要给孩子讲解毒品的危害,和孩子分享一些真实案例,让孩子直观感受到接触毒品的可怕后果。家长要让孩子认识一些可能隐藏毒品的物品、场所等,提高其辨别能力。 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让孩子愿意分享自己遇到的事情。与此同时,家长还要密切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情绪变化,发现异常要及时沟通。 此外,家长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多了解孩子的社交情况,清楚孩子的朋友群体,提醒孩子慎重交友。家长还可以带孩子参加禁毒宣传等相关活动,提高防毒意识。 孩子自身也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学会拒绝毒品,了解禁毒法律法规,知道吸毒、贩毒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有吸毒的迹象,要及时向家长、老师、心理咨询师或禁毒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 拒绝药物滥用,共创无毒青春 拥抱健康生活,禁毒需你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