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县齐乐镇石河村:家门口的“坝坝会” ,零距离宣传禁毒知识

来源:丹棱县综治中心 作者:彭冬梅 发布时间:2024-05-27 16:34:08

为了提高辖区群众防毒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的侵害,5月26日,丹棱县齐乐镇石河村网格员利用村委会举办坝坝会,向辖区群众宣传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的时机,向群众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主题禁毒宣传。

1716798862650.jpg 

活动中,网格员向来参加坝坝会的群众介绍毒品的性质以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居民群众传达禁毒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怎样识毒、拒毒、防毒,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同时提高警惕识别罂粟、大麻,积极举报非法种植。

1716798877550.jpg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辖区居民对毒品有了更正确的认识,也让他们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调动了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积极性,营造了社区禁毒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