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5月23日,仁寿县文林街道办事处召开二季度禁毒知识学习会,就当前川外、川内禁毒形势做出系统分析,并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社区民警、社区综治、社区网格员、专职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共220余人参加。
当下正是罂粟花开等待结果的时节,针对文林街道部分社区涉及山林覆盖率高的情况,会议提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移动喇叭宣传车”、“居民小区禁毒推文微信群发”、“禁种铲毒小组走访踏查”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辖区广大群众:“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不是可供观赏的花,种植一株也违法!”一经发现,联合文林派出所进行处理,以绝对高压态势,确保无人敢种,无人愿种,无人能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会上,文林街道禁毒专干对如何辨认进行科普:“罂粟、虞美人同属于罂粟科罂粟属植物,两者花朵看起来比较相似,但罂粟茎、叶一般无毛,果实为球形或长圆状椭圆形,直径4-5厘米,而虞美人的茎、叶均被有刚毛,果实也较小,呈倒卵形。大家在日常工作走访中要多留意周边的情况,多看一眼,有问题及时上报。”
会议强调: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大家要广泛利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分发扬文林街道:“人人争当禁毒志愿者,人人都是禁毒宣传员”的精神,不断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提高辩别毒品原植物的能力,扎实推进禁种铲毒专项行动,让居民共享幸福安宁,为构建无毒文林、绿色陵州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