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珍惜野生动物,拒绝贩卖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曹霞 发布时间:2023-12-15 10:58:10

禁止贩卖珍惜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野生动物是地球上宝贵的资源,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它们不仅是生态平衡的守护者,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近年来,因违法买卖和非法捕杀等原因,野生动物数量急剧下降,濒临灭绝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给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呼吁大家共同行动,坚决制止贩卖珍惜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

贩卖野生动物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人们贪图一时的利益,不顾生态平衡,大肆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使原本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不断减少。这不仅影响了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也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加速了生物物种的灭绝速度,给地球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贩卖野生动物带来了严重的法律问题。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私自捕捉、贩卖珍稀野生动物和盗猎野生动物。而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无疑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危害不仅仅是生态环境,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影响自身的生活和前途。因此,共同呼吁大家杜绝这种不法行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

贩卖野生动物也是在伤害我们自己。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重要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发扬保护环境和珍惜生命的精神,支持政府和各个环保组织,杜绝各种对生物资源的滥捕滥杀、贩卖等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在此,我们郑重呼吁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市民朋友,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杜绝贩卖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蓝色星球,坚决捍卫生态文明的绿水青山,为人类和地球的未来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杜绝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