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决策部署,推进毗邻区域齐抓共管,形成以法治手段保护壤塘县至泸定县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强大合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12月5日上午,两州六地检察机关在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会签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由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马尔康市,壤塘、小金、丹巴、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及各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参加。
会上,六位检察长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协作实施办法》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与会人员交流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做实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指出,这次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座谈会的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协作机制》是两州六县检察机关深入落实长江上游流域生态保护,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六地检察机关办案“同城效应”的有力探索和生动实践,六地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紧密联系,找准协作配合着力点,共同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将协作机制做深、做实、做细,切实保护好长江上游流域的生态环境。
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金川县“鹤翔兰萨.措朗沟”公益保护工作室,观看了《鹤翔兰萨公益宣传片》。
近年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战略。聚焦本地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采取有力措施,建机制、抓办案。下一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全力推进长江上游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与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共同携手,推进综合治理,切实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绿水青山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