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语: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推行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战略。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聚焦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采取有力措施,建机制,抓办案。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余件,为服务保障丹巴县“全域生态美丽大花园”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主动争取支持,凝聚保护向心力。采取书面报告、会议专报等形式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专题汇报,得到党委、人大的肯定性批示,出台《丹巴县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效开展;自主研发收集线索微信小程序“检护嘉园”,并向县委政法委争取将小程序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建立组织网格员协助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给予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建立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社区矫正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示范基地,通过开展修复性司法,已补种树木5232株,补种面积55亩,收缴生态损害赔偿24万余元,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修复。
主动加强协调联动,增强工作大合力。加大跨区域联系,形成保护合力。与阿坝州小金县、金川县签订跨区域检务工作协作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形成良好氛围。与纪委监察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等部门签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工作机制,会签文件10余份,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6次,参与行政执法部门专项监督检查10余次,共同推进丹巴生态环境保护。
主动聚焦生态宜居,促进绿色新发展。围绕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新期待,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将生态生活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侧重点和切入点,开展大排查活动,走访了辖区内12个乡镇,针对发现的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村容村貌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份,推动问题的整改,守护一方青山绿水。
主动注重惩防结合,共筑保护大屏障。丹巴检察院积极探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针对在审查起诉中发现的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8件,通过提起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责令补种林木或交纳补植复绿费由林业部门组织专人进行修复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修复生态环境。既依法惩治了犯罪行为,又以检察能动履职凝聚环境保护合力,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其中2019年办理的阿某某等十四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被评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下一步,丹巴检察将始终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持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更加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之以恒加强公益保护力度,在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体现检察担当,用检察蓝护航丹巴县“全域生态美丽大花园”建设,为打造宜居、宜游的美丽丹巴注入检察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