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长江水,共护生态美。9月21日、22日,江阳法院与宜宾市翠屏法院、重庆市涪陵法院、江津法院、万州法院、渝北法院在重庆市涪陵区举办第二届川渝六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联席会,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
六区法院共同举行了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暨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了15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增强川渝两地社会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意识。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领域,所涉生态要素多、保护范围广、复合程度高、创新意识强,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鲜明特色、专业要求和职能作用。
司法联席
联席会议上,六家参会法院分别就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并围绕长江流域司法协作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展开深入研讨。
六区法院还联合签署《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倡导社会各方共做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宣传者、模范践行者、坚定捍卫者,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增殖放流
六区法院还一起前往涪陵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示范点,共同开展恢复性司法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鱼苗21万尾,其中青鱼6万尾、瓦氏黄颡鱼10万尾、长吻鮠3万尾、唇䱻2万尾,有助于维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修复和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此次投放品种均为“控藻鱼”,通过摄食控制藻类密度,可降低水体浮游动物的密度和生物量,改善浮游动物群落结构,抑制藻类爆发,达到以渔护水、以渔养水、以渔治水的目的,从而有效改善长江水质环境。
保护长江事关党和国家经济发展全局,事关中华民族切身利益,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2020年6月,江阳法院与宜宾翠屏法院、重庆江津法院、渝北法院、涪陵法院、万州法院在江津共商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通过川渝两地法院上下游司法协同联动,逐步形成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齐抓共管“一盘棋”的新格局,开创了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新局面,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接下来,依托协作机制,江阳法院将进一步准确定位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司法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