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树牢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7月6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军率调研组,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就《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毛坪镇辖区内三江建材公司、有均建材公司,五渡镇辖区内龚嘴鱼道建设项目、嘉华矿业,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指出,大渡河作为“三江”重要的支流之一,其生态环境和文化价值都具有极高的重要性,更需要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大力保护、合理利用大渡河岸线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重点任务清单,对大渡河岸线保护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以及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大渡河岸线保护权责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步退出机制、保护责任制等制度,明确大渡河岸线保护工作内容、责任体系、监督检查等,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三江岸线保护工作格局。
据悉,《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施行以来,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三江岸线保护主体责任,制定三江岸线保护权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在正在实施的我县“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修编中,纳入三江岸线保护内容,明确需开展的保护工作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将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的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制定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建设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立体交通、防灾减灾、休闲旅游、娱乐健身、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安全廊道、景观廊道、文旅廊道。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条例》在峨边贯彻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