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变暖,古蔺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好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古蔺县司法局皇华司法所持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并积极组织辖区5名矫正对象协助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森林安全和居民生产生活安全贡献力量。
为彻底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社区矫正对象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及时发现清除林下易燃物。在进山哨卡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严格《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对携带火种进山的行人、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劝导,及时告知“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森林防火的“十不要”知识,同时发放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不断增强群众共同参与森林防灭火的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切实做到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古蔺县司法局皇华司法所立足司法所职能职责,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森林防火、抗旱减灾等工作,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统筹推进辖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矫正质效,持续推动刚性执法与柔性教育相结合,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