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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排污,强化“上游”担当,践行绿水青山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霞 蒋唯 发布时间:2023-04-06 12:18:37

“真是太感谢周法官了,对方工程款给我们打过来后,我们马上就把剩余的工程事宜处理完毕,龙溪河的水那么清澈,咱必须要保护好!这也是咱老百姓们的责任呐!”原告张某激动的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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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作为长江流域的主干,其污染整治问题对长江上游流域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而屏山县龙溪河作为岷江流域的重要支流,到了雨季便会涨水,如不及时将河道施工进行整治,将会造成大量山地泥水流入河内,再通过岷江入江口排入岷江,污染岷江水质,该河流污染防治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为牢固树立上游担当意识,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屏山法院于4月3日成功化解了屏山县龙溪河水污染防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迅速解决了河流污染整治项目可能带来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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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真的想尽快解决这个案件的纠纷,把龙溪河的工程尽快完工,可工程款实在太低了,没拿到手确实无法将后续的工程处理完毕,也真的很担心龙溪河会有堵塞的隐患!”原告张某说道。

2020年3月左右,被告中国电建某研究院承包前述工程,后将该建设工程项目转包中铁某局组织建设。中铁某局组织建设又将该工程交由张某实际组织施工,但由于工程价款太低,张某将工程施工主体部分完工后,附属相关部分因手中资金链吃紧,无法完成后续施工。为解决工程后续事宜,中国电建某研究院将前述项目工程清单所载的建设工程以总价包干的形式承包给原告张某施工,后又以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发包,各方当事人因付款主体、付款时间、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张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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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企业,为企业厘清法律关系,向企业发放了《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160条》,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并且将案涉工程可能导致龙溪河堵塞和污染的利害关系向被告释明,最终,被告企业在资金链吃紧的情形下,多方筹钱,并在开庭前主动联系原告达成和解并立即支付大部分涉案款项,原告邓某申请撤诉,该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后工程顺利完工。本案的顺利调解,解除了案涉工程可能污染整治的重大隐患,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维护了龙溪河这条娟娟溪流,防治该河流出现堵塞隐患,造成岷江污染,坚决贯彻落实长江流域“上游”司法担当责任。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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