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了多少树?”
“这一片都是我种的。”
“生长情况怎么样?”
“生长状态很好,我们都有在好好保护。”
“要精心照看,保证树木存活。”
“没问题。”
植树节来临之际,纳溪法院干警到纳溪区合面镇双河村山上,一起看看桢楠树长势。
去年底,纳溪法院判处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两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出售、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树1株,被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补植桢楠树。法院经审理判处了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二被告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要求补植桢楠树3株并管护确保全部存活,以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人按照要求补植了桢楠树,目前长势良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从“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到“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再到“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纳溪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守卫蓝天碧水净土。
小树苗成长为参天大树,凝聚的是时间,砍一棵树只需要几分钟,长一棵树却需要几十年。我们要从个案警醒,从心底敬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家园。
山青水绿,生意盎然,花开了。
(袁露倢 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