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8月31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拥忠拉姆一行深入丹东镇措郎沟开展巡河工作,确保辖区河道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用实际行动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在杨洪副镇长的陪同下,拥忠拉姆检察长实地查看了磨子沟电站附近的河道,了解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是否存在乱占、乱排、乱建现象,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电捕鱼等现象,并对村级巡河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针对巡河中发现的电站排水沟口无防护栏设施、电站员工在下游河边捕鱼等隐患和河长制相关标识标牌残缺破旧向相关部门提出口头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