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峨边公安持续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和巡护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9 14:24:38

近日,受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影响,全省部分地方相继发生山火。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吸取宜宾市珙县孝儿镇“8.14”森林火情的教训,持续推进森林防灭火的宣传和巡护工作。

1660890310340.jpg

一是深入林区进行宣传巡护。凡是进入林区活动的人员,都要依法遵循防灭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违规野外用火、随意扔丢烟头、野炊、点火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等。

二是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宣传。告诉村民严禁在林区烧灰积肥、烧木炭、烧山炼地、烧秸秆、烧田边地脚。严禁烧火驱蜂驱兽以及铺设电网狩猎等。

1660890326213.jpg

三是深入企事业单位宣传。严禁未经审批实施实弹演习、爆破、工程施工等野外用火。

四是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以乡镇、村组为主要责任主体,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责,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尤其现在处于假期,加强对未成年人加强管控,督促监护人负起责任。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