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鱼塘街道民主社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家园

来源:泸州市鱼塘街道 作者:余茂萍 石强 发布时间:2022-07-02 03:55:53

“以前只知道废电池是有害垃圾,没想到过期药品也是有毒垃圾,真的是又长见识了!”“是呀,原来垃圾分类还有这么多的小窍门。”居民们小声讨论着。7月1日,鱼塘街道民主社区开展 “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家园”活动,辖区近20名居民参与。

活动开始,社区工作者从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具体分类方法等方面向大家进行详细讲解,告知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做到垃圾分类,并向家人朋友积极宣传,呼吁大家一起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随后,就到了大家期待的游戏环节,居民们手握卡片,纷纷认真思考,对于常见垃圾,大家都能准确地投放至对应垃圾桶,但一些少见垃圾难免投放错误,工作人员则耐心向其解释。

此次活动,融入了游戏元素,生动形象地让居民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更提高了居民自身和带动身边的亲人朋友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和增强了居民低碳环保理念。

(余茂萍 石强)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