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5月30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牛滩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就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
2022年4月,被告人熊某为捕捞水产品,将装有饵料的7副“地笼网”放置于兆雅镇大石村龙溪河支流猫儿沟溪“太级头”水域里,捕得小鱼50条、龙虾20只,被巡查人员当场查获。
牛滩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此案系破坏环境资源类型案件,为维护好辖区禁渔期、禁渔区管理秩序,宣传好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决定到沱江支流濑溪河畔上岸渔民聚集的横江村巡回审理此案。
整个庭审严肃庄重,过程有条不紊。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认为,被告人熊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当庭判处熊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
庭审现场,当地上岸渔民、村干部等40余人参与旁听。当庭宣判后,法官对群众关心的“禁渔期”“禁渔区”“禁用渔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向旁听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资料,宣讲非法捕捞、污染水域等行为的危害,动员大家自觉保护沱江,共护一江碧水。
(郭红 黄泽仲)